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在兴隆台区欢喜岭街道联合小区与创业小区之间改建车行桥建议(第93号)的答复
夏洪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兴隆台区欢喜岭街道联合小区与创业小区之间改建车行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在年初进行规划,此提案未纳入兴隆台区政府年初城市建设计划中。同时,欢喜岭街道与欢喜岭采油厂驻街企业多次协商沟通,由于企业改建条件有限,暂时没有推动此项目建设的能力。下一步,兴隆台区政府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尽快将此改建项目纳入区城市建设计划中。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