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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治理违建设施的建议(第10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31 浏览次数:5

孙培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违建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湖二期商业街人行路面中央,存在违规安放临时变压器及输电线杆现象。长湖新城二期一直使用临时电,存在用电安全隐患,不满足供电可靠性,且临时变压器安放围挡简陋,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

区政府对“临代正”问题高度重视,责成工信局负责协调供电公司、街道、社区等各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解决。经了解,长湖新城二期正式电工程,内网设计已完成,需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外网路由选址规划7月4日,区工信局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供电公司和市供电客服召开协调会,共同研究长湖二期正式电规划手续等问题,会上已商定最终解决方案。

下一步,开发商委托设计院完成设计,市供电客服审核图纸,预计今年年底前长湖二期正式电工程竣工送电,实现居民“一户一表”,保证供电安全可靠,力争为居民营造美好安全的生活环境

特此答复。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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