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份兴隆台区政府 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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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10月份我中心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各部门网站基本能够按照考核要求,持续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稳步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
(一)更新情况。政府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条以上,网站首页栏目每周至少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至少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栏目除外)。
(二)通报情况。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府网站栏目保障单位进行通报。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提醒每周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特殊情况需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组织问题整改。各部门对日常监测提醒和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要立即自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要及时查收纠错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二)强化内容审核把关。各部门要持续推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落地落实,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安全。
(三)做好信息维护工作。各部门要加强网站栏目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责、权责清单等信息。政策性文件牵头制定地区和部门要在网站公开详细解读。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本月将对上述内容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兴隆台区数据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