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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11月29日,兴隆台区红十字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区委副书记王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江、区政府副区长李元鹏、区政协副主席吴怀东出席会议。
  王磊在讲话中要求,区红十字会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使红十字工作更好体现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大力实施人道救助工程,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等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推进“博爱家园”建设,持续厚植为民情怀,践行人道使命;要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治理结构、人事制度、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创新;要从严从实管理,以高效运转、公开透明作为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管好用好每一笔捐赠款物;要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本领过硬、敬业奉献、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红十字干部队伍。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红十字会2024年工作报告以及今后五年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2024年,区红十字会在盘锦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红十字事业全面振兴新突破发展蓝图,充分发挥了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今后五年的改革发展中,区红十字会将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实施人道救助,汇聚人道资源,传播人道文化,提升动员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依法治会,在履行人道使命中彰显新作为,不断推动兴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兴隆台区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贡献红十字力量。
  会议通过了《盘锦市兴隆台区红十字会第一届理事会组成方案》《盘锦市兴隆台区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组成方案》《盘锦市兴隆台区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并根据《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等。(文/摄:李昕阳 区宣传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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