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放射诊疗监管 筑牢放射安全防线
- 发布日期: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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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放射诊疗操作时,一定要进行必要的个人防护,尤其对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更要进行全面的保护。”12月17日,兴隆台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执法人员对欢喜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放射诊疗督导检查,叮嘱相关负责人要加强对放射诊疗行为监管,保障从事放射诊疗的医务工作者、就诊患者的健康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执业行为,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权益,连日来,兴隆台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对全区医疗放射诊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涉及放射卫生管理、档案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管理、设备及防护设施现场管理、防护用品管理等内容。职业卫生科执法人员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形式,重点核查了各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取得、登记、校验和放射工作人员资质等情况,并围绕放射诊疗单位基础设施、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铅帽、铅眼镜等配备,机房布局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指示灯等进行全面地检查核对。
从检查结果看,各医疗放射诊疗机构均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年度校验审核,在日常工作中诊疗单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培训,确保医务人员熟悉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各医疗放射诊疗机构的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均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立即整改。
“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既关乎医疗质量,也直接影响到患者的健康。”兴隆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大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护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健康安全,把执法行动的成效落到实处。(文:李丽杰 区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