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马宏垠代表您好:
一是每年省、市、区公安部门在天气干燥易发生火灾的季节,会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内九小场所隐患集中摸排工作,在重要敏感节点时,会对辖区不放心和存在隐患整改难度大九小场所,进行回头看,确保将隐患整改完毕,杜绝“小火亡人”的事故发生。
二是 2024年4月由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兴隆台区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兴政办发[2024]3号)将除消防救援机构列管单位和“九小场所”标准以外的其他单位,移交至镇(街道)统一管理。
三是兴隆公安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与消防、住建、街道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对工作中存在疑难问题一起探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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