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尽快返还兴海街道农村“农改水窗口”剩余款项的建议的答复
姚秀洋代表您好:
一是“农改水窗口”剩余款项返回问题。2023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各村自来水管理业务移交盘锦兴隆农村自来水公司,实行公司化运营。盘锦兴隆农村自来水公司经调研,决定将自来水水表管理平台业务由原管理平台转移到辽河油田泰利达公司建立新的平台,经农水中心协调,原平台公司代收水费业务持续至2023年5月31日,保留水表相关数据,各村和原平台公司核对水费代收账目,核对无误后结算“农改水窗口”剩余款项。各村于2024年2月前陆续核对结算完毕,“农改水窗口”剩余款项返回问题全部解决。
二是尽早建立新的平台问题。区农水中心积极协调推进农村自来水管理业务移交,兴隆农村自来水公司2023年8月份完成在泰利达公司建立新的自来水管理平台,平台具备收费、统计、计量等功能,程序简便、易懂、好用。
三是尽快完成最终的交接问题。盘锦兴隆农村自来水公司从原平台提取2023年5月31日前各村用户明细、水表底数明细、水费预存欠缴明细,总表底数等数据,要求各村核对无误后各方签字确认。各村已于2023年12月1日完成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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