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自行车道逆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刘洪波代表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兴隆台交警大队针对非机动车逆行行驶行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安全驾驶意识。二是采取警告、批评教育、扣留电动车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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