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九届四十四次常务会
- 发布日期: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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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区长尹久辉在数据中心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政府九届第44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兴隆台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了由区政府办提交的《关于兴隆台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议定:
原则通过《报告》,由区政府办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关于兴隆台区2024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了由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兴隆台区2024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形成此《报告》。
会议议定:
1.原则通过《报告》,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2.各部门、各街道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产量、深化农村改革、提升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目标,确保每项任务抓实抓细。
三、关于兴隆台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了由区司法局提交的《兴隆台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根据《辽宁省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细则》要求,区司法局梳理汇总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和问题,形成此《报告》。
会议议定:
1.原则通过《报告》,由区司法局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2.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统筹谋划、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3.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一把手”抓法治建设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压紧压实责任,着力构建法治与业务融合发展新局面,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