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检查计划
根据兴隆台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的相关精神,保障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切实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计划安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制定2025年度特种设备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表,开展监督检查。列入重点企业的,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相应增加检查频次。
第一季度预计完成检查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单位21家;
前二季度预计完成检查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单位48家;
前三季度预计完成检查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单位74家;
四季度预计共完成检查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单位90家。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扎实开展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重点严厉查处超期未检、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设备定期检验率确保应检尽检,从严查处各类检验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的检查程序和检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继续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事故调查能力和水平。
(三)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秉公执法,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确保检查到位,不留死角。确保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做好“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2025年度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检查计划表
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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