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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经营餐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01-14 浏览次数:4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要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2025年度食品经营餐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风险,用好监督检查手段,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时间和对象

检查时间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对象是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者。

三、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四)《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四、检查方式和频次

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者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依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对风险等级为A、B级的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的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两次,对风险等级为D级的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三次。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相衔接与监督抽检相配合,确保日常监督检查的密度和力度。

五、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证照、人员资质、结构布局、设施设备、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

六、问题处置

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后的案件线索移交市局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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