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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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道路运输经营者:
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定期开展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运政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交通运输局核查发现,兴隆台区辖区内有32家道路运输企业(详见附件)及其所属车辆已不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条件。我局依照程序注销该批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照,保障后期运政网数据库信息的准确性。
自本通告之日起7日内,涉及到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到兴隆台区数据局无差别综合窗口办理证件注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注销。
联系电话:0427-2998711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无差别综合窗口(兴海街道双创大厦A座)
特此通告。
兴隆台区数据局
兴隆台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