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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卫健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9 浏览次数: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做好主动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30条。包括医疗卫生、便民服务、政策文件、监管信息、卫生城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健康教育科普等信息。如公开了2024年兴隆台区卫健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024年卫生健康宣传日活动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托育机构备案等信息。

2.做好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兴隆台区上网信息三审三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根据“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的保密性、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进行审查。

4.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板块建设,及时更新信息,保持信息内容丰富多样。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健康科普、工作动态等内容,定期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便于群众查询搜索。

5.做好监督保障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落实的重要举措,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准确性进行检查。同时,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公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一是在局内部设立监督小组,指定部门专人负责,形成从上级到下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小组对信息发布全程监督,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全面、及时;二是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明确具体职责,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从源头上保障政务公开的质量;三是使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这一原则确保了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加强,个别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的情况,已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和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发布信息内容仍存在用字不准确问题,已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完善审核机制,不同人员从不同角度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部分专业信息解读不够通俗易懂,已逐步完善和改进,不断学习专业知识,认真解读相关文件,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通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效提升了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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