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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9 浏览次数: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兴隆台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做好主动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开栏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9条。

2.做好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兴隆台区上网信息三审三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一审等原则,保证平台信息发布的严肃性、规范性、准确性

4.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兴隆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司法局网页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并可在线申请信息公开。

5.做好监督保障。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加强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2024年,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多为以案释法和涉企执法等相关内容,做到了按流程审批,严格审阅信息的内容;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有专人管理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广大群众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信息,知晓度和公示范围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数量不多,公开的时效性不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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