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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9 浏览次数: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兴隆台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做好主动公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明确局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股室提供信息,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年共发布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信息27条。积极参加区第十八个“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印制宣传展板1块,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

2.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对所公开信息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严格执行兴隆台区上网信息三审三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一审等原则,保证平台信息发布的严肃性、规范性、准确性

4.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养老服务信息12条,社会救助信息做到每月进行动态更新,累计发布15条。及时受理12345”平台转送的投诉、建议、咨询案件,累计办理47件,诉求人满意率达到100%。

5.做好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监督审核。严格按照委、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保密公开原则,层层审核、严格监督、主动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4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三是定期对信息公开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保密知识学习,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安排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接相关业务股室,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二是提高人员思想认识,提升对信息上报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足,在公开数量、公开形式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时效性不强,精细度不够,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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