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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定期开展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运政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交通运输局核查发现,兴隆台区辖区内存在个体工商户道路运输证年审超期180天以上车辆79台、私营企业道路运输证年审超期180天以上车辆152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出有效期180天以上且名下无车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27户,以上车辆及道路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详见附件)已不再具备道路运输和经营条件。我局依照程序公示注销该批车辆及道路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证照,保障后期运政网数据库信息的准确性。

自本通告之日起7日内,涉及到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到兴隆台区数据局无差别综合窗口办理证件注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427-2998711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无差别综合窗口(兴海街道双创大厦A座)

附件:

个体工商户道路运输证年审超期180天以上车辆79台统计表.xlsx

私营企业道路运输证年审超期180天以上车辆152台统计表.xlsx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出有效期180天以上且名下无车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27户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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