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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盘锦光正实验学校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保〔2017〕365号)的文件规定,盘锦光正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向我局报送的《盘锦光正实验学校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盘锦光正实验学校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材料满足水土保持验收材料备案要求,同意备案,并予以公告。


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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