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台区牛官二组区域房屋搬迁邀请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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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隆台区牛官二组区域房屋搬迁
邀请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为加快兴隆台区改造步伐,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聘社会信誉好、资质等级合格、职业道德良好的评估机构对兴隆台区牛官二组搬迁进行测算、搬迁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
新工街以北、建新路以东区域(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委托单位
盘锦市兴隆台区房屋征收安置事务服务中心
三、委托的内容
被搬迁房屋、土地、构筑物、附属物的价值进行测算、搬迁评估工作。
四、报名条件
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
1、资质要求:持有效房地产评估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2、从业信用记录要求:近两年无任何不良从业信用记录,并提供承诺书。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当在2年(含2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要遵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独立开展评估业务,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任何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五、评估收费标准
评估收费按照评估总价值4‰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
2、近两年业绩;
3、承诺书;
4、房地产或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证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和加盖评估单位公章。报送材料需建档留存。
(二)评估机构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机构实力,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自愿参与报名。
七、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兴隆台区房屋征收安置事务服务中心业务科(兴隆台区惠宾街107号西厢楼301室)。
4.联系电话:0427—2228200
我中心将对申请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调查评议,重点核验各种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示申请报名机构名单及邀请评估机构结果。
盘锦市兴隆台区房屋征收安置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5日
关于兴隆台区牛官二组区域房屋搬迁
邀请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为加快兴隆台区改造步伐,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聘社会信誉好、资质等级合格、职业道德良好的评估机构对兴隆台区牛官二组搬迁进行测算、搬迁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
新工街以北、建新路以东区域(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委托单位
盘锦市兴隆台区房屋征收安置事务服务中心
三、委托的内容
被搬迁房屋、土地、构筑物、附属物的价值进行测算、搬迁评估工作。
四、报名条件
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
1、资质要求:持有效房地产评估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2、从业信用记录要求:近两年无任何不良从业信用记录,并提供承诺书。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当在2年(含2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要遵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独立开展评估业务,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任何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五、评估收费标准
评估收费按照评估总价值4‰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
2、近两年业绩;
3、承诺书;
4、房地产或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证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和加盖评估单位公章。报送材料需建档留存。
(二)评估机构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机构实力,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自愿参与报名。
七、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兴隆台区房屋征收安置事务服务中心业务科(兴隆台区惠宾街107号西厢楼301室)。
4.联系电话:0427—2228200
我中心将对申请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调查评议,重点核验各种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政府网站公示申请报名机构名单及邀请评估机构结果。
盘锦市兴隆台区房屋征收安置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