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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次数:131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3年6月,为促进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有序实施,不断优化社区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保障基层社区在出现工作人员缺额后能够得到及时补充,根据《兴隆台区社区(村)工作者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起草了形成了《兴隆台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主要内容

《规定》由六项条款组成

第一条,明确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招录社区工作者的条件和基本程序。

第二条,明确了采取遴选办法补充招录社区工作者的条件和基本程序。

第三条,明确了招录的社区工作者自身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明确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录用资格。

第五条,明确了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特困、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其他特殊人员,经过审批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第六条,明确负责对本《规定》进行解释的部门。

解读单位:兴隆台区民政局

解读人:宋洋

联系电话:2310236

 

原文兴政办发〔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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